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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共建“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
時間:2023-10-07 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王麗 楊蓉
今年是我國提出共建“一帶一路”倡議十周年。十年來,“一帶一路”從藍圖逐漸變為現實,從理念化為行動,從中國走向世界,已成為深受歡迎的國際合作平臺,越來越多國家和地區的人民正在從中受益。規則和法治既是保障“一帶一路”走向世界的通行證,也是應對各種不確定性風險和挑戰的安全閥。堅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則,通過深化國際法治合作營造良好法治環境,有助于推動共建“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
推進法治文明交流互鑒,促進民心相通。人類法治文明是多彩、平等與包容的,各國法治基礎條件的多樣性,塑造了豐富的法律制度與法治文化。充分尊重文明多樣性,加強對話,以法律互鑒消弭法律沖突,以法律交流消除法律隔閡,有助于弘揚全人類共同價值,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當前,需要進一步完善包括高層對話、學術交流、法律研討會等的交流機制,為法律專家學者搭建更多交流合作平臺;借助共同研究和培訓交流等合作項目,加強法律專業人員對世界性與本土性法治文明的全面理解。注重法律人才培養,加強涉外法律服務人才隊伍建設,為共建“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人才支撐。
構建公正、合理、透明的國際經貿規則體系。共建“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需要以法治為基礎,構建公平、合理、透明的國際經貿規則體系。我國始終維護以世界貿易組織為基石的多邊貿易體制,反對以少數國家的“家法幫規”代替國際規則,持續深化雙邊、區域經貿合作,加強規則和政策對接,為國際經貿規則發展創新貢獻中國智慧。
當前,國際經貿規則正面臨深刻變革,要以開放包容為導向,弘揚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觀,以政策溝通為途徑,以現有規則為依托,助力國際經貿規則創新,推動構建高標準、更合理的國際規則體系。要大力加強我國涉外經貿法治體系建設,特別是自貿試驗區和海南自貿港的法治建設,以制度型開放來參與和推進“一帶一路”建設,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在貿易、投資、知識產權、金融、稅收、可持續發展、數字規則方面的豐富實踐不斷制度化、法律化。
深入推進執法、司法合作,維護各國發展利益。當下,各國跨國民商事交往頻密,貿易和投資等法律領域合作需求旺盛。執法、司法機關肩負著維護社會穩定、推動經濟發展、促進公平正義的重要職責。建立有效的執法司法溝通、銜接和合作機制,將為各國之間的貿易與投資帶來更為健全的法治保障,為各國人員往來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維護各國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應堅持以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為價值引領,堅持共同、綜合、合作、可持續的全球安全觀,進一步完善國際執法合作機制,加強對公民和企業的法律保護,在反恐、禁毒、打擊網絡犯罪等領域深入推進執法合作。構建全方位的國際司法協助關系,積極探索在互惠基礎上相互承認與執行對方法院民商事判決的途徑和方式。推進司法交流互鑒,健全案例交換分享、法律適用交流、法官培養合作等機制,建設新型國際司法合作平臺。堅持創新驅動發展,依法服務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帶來的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創新,提升網絡互聯互通水平,促進“數字絲綢之路”建設。堅持國際法平等統一適用,推動國際司法合作,維護健康穩定的民商事法律秩序。
發展替代性糾紛解決機制,高效化解商事爭議。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分屬不同法系,在經貿交往中不可避免會產生爭端解決的需求。以調解為代表的替代性糾紛解決機制,因其具有便捷、高效、經濟等優勢受到各國推崇,逐漸成為國際經濟活動中解決商事糾紛的首選方式。當前應積極發展替代性糾紛解決機制,為化解國際商事爭議提供更加高效的方案。
要健全訴訟、仲裁、調解有機銜接的“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和發展國際商事法庭,積極支持具備條件、在國際上享有良好聲譽的國內仲裁機構開展國際商事仲裁,鼓勵國內仲裁機構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的仲裁機構合作建立聯合仲裁機制。推動多元解紛力量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的相關機構深度合作,為更多主體提供線上線下高質量法律服務。堅持共商共建,積極推動國際調解院設立和運作,將其打造為權威可信、高效專業的國際調解機構,豐富和發展國際商事爭議解決的機制和方式,建立起多渠道、高效率、常態化的化解糾紛長效機制,以高水平制度型開放推動“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
(作者:王麗、楊蓉,分別系北京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責任編輯:李 悅
執行編輯:柏 堯